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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潍坊中院审结689件知识产权民事案 著作权案件比重大

  中国山东网潍坊4月26日讯 (记者 韩蓓蓓) 26日,记者从2016年度潍坊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潍坊中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89件,同比上升48.81%;审结689件,同比上升55.18%。

  2016年,潍坊中院受理专利侵权纠纷67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94件,侵害商标权纠纷181件,不正当竞争纠纷9件,技术合同纠纷18件,其他案件20件;审结专利侵权纠纷75件,专利代理合同纠纷1件,专利权权属纠纷1件,著作权纠纷398件,侵害商标权纠纷172件,不正当竞争纠纷10件,技术合同纠纷12件,其他案件20件;判决方式结案86件,占结案总数的12.48%;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573件,占结案总数的83.16%;驳回起诉结案11件,占结案总数的1.6%,诉前证据保全案件20件,占结案总数的2.9%。

  收结案总量创新高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提高

  据悉,2016年潍坊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89件,比2015年(463件)上升48.81%,达到历年新高。

  从案件受理情况看,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形势非常契合,反映出企业知识产权活动较为活跃,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有所提高,保护状况有所改善,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为明显,企业和社会重视知识产权的研发、协作和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著作权案件比重大 KTV被诉占比最高

  2015年受理著作权案件166件,2016年受理394件,案件受理数量增长137.34%,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比重从36.56%上升到57.18%,增长20个百分点。其中,KTV被诉侵权案件占比最高,其次为影视作品及其衍生产品。

  KTV经营所依赖的歌曲作品,至少包含有词曲作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表演者三方的知识产权,但大多数KTV经营者对著作权保护缺乏认识,由此产生大量KTV被诉侵权案件。随着文化产业的市场繁荣与发展,影视作品及其衍生产品的著作权被侵犯情形增多。如动画片《熊出没》中的系列动漫形象、电视剧《花千骨》中的“糖宝”,成为众多侵权者模仿的对象。反映出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同时,伴生产生的侵权现象增多。

  商标权案件数量下降 零售商成被告数量多

  2015年受理商标权案件191件,2016年受理181件,案件受理数量减少5.23%;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比重从42.07%下降到26.27%。

  受理的商标权案件涉及的产品与普通消费者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密切相关,侵权商品与真品极为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需要借助专业人士或专业工具才能进行区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极易被误导或欺骗。

  同时,由于信息缺失、取证困难、行政执法资源不足等原因,权利人一般无法直接寻找到侵权产品的生产源头,只能起诉零售商,零售商成为被告的案件数量较多。

  专利权案件仍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为主

  2015年受理76件,2016年受理专利权案件67件,案件受理数量下降11.8%。专利权案件以潍坊当地权利人起诉居多,全部案件中仅有3件涉发明专利,其余均为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易于模仿和仿造,更易形成侵权。侵权企业大多急功近利,对原创技术重视不够,为谋取利益最大化,不顾是否侵犯他人权利,对市场畅销产品的设计统统采取“拿来主义”。